最新动态 热点关注 留学要闻 专题报道 国外动态 海归动态 技巧策略 政策法规 经验交流 留学常识 留学故事
留学直通车 申请技巧 签证实录 移民快讯 成功典范 留学生活 签证准备 签证动态 签证指南 签证类别 拒签申诉
留学专题 留学人物 名校推荐 院校选择 院校专业 材料准备 院校名录 中介快讯 异域采风 人文信息 学子风采
移民加拿大 移民美国 移民澳洲 海外旅行 移民文摘 海外生活 出行指南 注意事项 乘机指南 换汇汇率 行李包裹
招生信息 考试信息 奖学金 语言培训 托福 GRE IELTS GMAT 国外创业 文书写作 留学综述
出国留学网 >> 首页 >> 政策法规 >> 申请日本签证材料审核要求介绍

申请日本签证材料审核要求介绍

来自:,阅读次,

据了解,自2004年4月以后,根据过去一年以来的在籍学生的纪录,有关方面对留学生、就学生的入国居留的审查方针方面作了必要调整,对来自频繁发生非法居留者的国家、地域的申请者的审核上,特别慎重查核其经历,日语能力及经费的负担能力。

    申请者或其代理人预先在日本国内的 地方入国管理局及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本人再到大使馆申请签证,申请者将被要求提呈记载有学历及职业的户籍复印本、履历书及最终学历证书、“日本语能力试验”或“日本留学试验”成绩证明书、银行存折(有清楚列明出入账项的月结单类资料)、负担经费者的在职证明书等。

其中,日语能力的证明如下:

    1.大学(日语别科生除外)如在需要接受日语作为媒介语讲课,或研究指导的情况下,其日语能力需要具有“日本语能力试验”2级(学习时间不少于600小时)以上或“日本留学试验”(日语读解、听解及听读解总分)200分以上者。

    2.日语别科及日语教育机关:相当于具有“日本语能力试验”4级(学习时间不少于150小时)以上者。

    3.专修学校生(纯用日语教育的除外):具有“日本语能力试验”2级以上或“日本留学试验”(日语读解、听解及听读解总分)200分以上或在日本法务大臣公告所指定的日语教育机关接受过6个月以上的日语教育,或在学校教育法第一条所规定的学校(幼稚园除外)接受过一年多以上的教育。
 





Chuguoliuxue.com.cn © 2006-2008 出国留学网
免费在线咨询 | 成功案例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