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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妥OF-156申请表
2、405 元人民币中信银行的收据
3、有效的护照。该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计划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多至少6个月。
4、两张2寸照片
5、“J” 签证的申请人需要一份填妥的IAP-66 表。参 加“J”
访问计划的学者必须出示由担保方出具的 IAP-66 表。
6、证明有足够的奖学金或个人的资金支付其所有的开销或者有为其开销所做的其他安排。“足够的资金”指申请人在美期间既不会成为公众的负担也不会靠未经批准的工作来支付其费用。
7、其他材料:
证明申请人在美国合法逗留后有离开美国的意图。这是指申请人在国外有不可放弃的居住权和能保证其在合法的短暂停。
留后必须回国的不可分割的社会和经济关系。根据1952 年《 移民与国籍法》修正案条款中第 214 (b)段的规定,如果申请人不能向领事官员提交上述材料以消除其的移民倾向,领事官员将不会为其颁发签证。
补充说明
1、IAP66 表(交给2窗口)
2、护照(交给2窗口)
3、OF-156表及其收据(交给2窗口)
4、邀请信(交给签证官):传真件即可。
5、学位证和毕业证(交给签证官)
辅助材料:
6、推荐信
7、文章(交给签证官)
8、参加国外学术团体的证明材料(交给签证官)
9、获奖证书(交给签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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