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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配偶(包括同居配偶和同性恋者)和未满18周岁儿童的监护人居住在芬兰才被认为是家庭成员。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填写完整且签名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2张最近的标准护照照片(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尺寸为47毫米×36毫米
),对于未满18周岁的儿童,其申请表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名;
uvi102(适用于配偶)或者uvi103(适用于儿童),假如是配偶,丈夫和妻子都必须填写uvi102并签名;
有效护照以及护照个人身份页复印件;
经过公证的结婚证书或者1份芬兰的结婚证(适用于配偶);
对于孩子,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以及对监护权的公证书;
如果申请者曾经结过婚,需出示经公证的离婚证书;
邀请人希望被邀请人去芬兰的邀请信;
邀请人的护照个人身份页复印件2份(非芬兰公民,提交长期居留许可);
如果孩子的另一个家长不在芬兰,则需家长允许孩子申请的书面同意书。
注意事项:
★申请人必须亲自申请并接受面试。
★所有材料必须提交原件并附复印件。
★所有材料必须是英文或芬兰文,中文材料必须有英文翻译。
★如需要,使馆有权要求提供更多信息。
★由芬兰移民局做出裁定;办理时间不定。
★不偿还的申请费为18周岁以下儿童50欧元;成人175欧元,人民币价格根据汇率的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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